志工招募
愛愛志工隊召募
-本次志工招募-
如果您想要豐富退休的生活 如果您想要好好充實自己的生活
如果您對於老人服務充滿熱忱 如果您想要投入公益服務
那麼 愛愛院期待您的加入~~
愛愛院急徵有志一同的志工夥伴們一起加入『愛』的行列~~
愛愛院的志工項目:
☆ 關懷陪談
☆ 電話問安
☆ 活動支援
☆ 庶務機動
☆ 居家訪視
萬華本院、東明院區:02-23060493分機2110 高一夫
愛愛院 期待與您共同為長者努力~~
※ 每次招募內容不同,詳細請向承辦人洽詢。
如您有意參與不同項目的志工,也非常歡迎您的加入!
愛愛院的志工服務需求及相關規定,請參考以下資訊。
志工服務內容及分組如下:
一、關懷組:關懷訪視本院住民及陪伴聊天、物理治療推送,或至鄰近公園散步。
二、活動組:帶領住民參與活動,並協助活動順利進行。
三、機動組:協助採購、陪同住民至醫院門診與領藥或臨時事務協助。
四、園藝組:協助花園、一樓菜園及屋頂菜園澆花除草等維護作業。
服務時間:
(1)每週一到週日上午9:00-12:00,每週至少二小時
(2)每週一到週日下午2:00- 5:00,每週至少二小時。
(3)不定時依服務內容排班。
服務地點:
台北市私立愛愛院 電話:(02)2306-0493 地 址: 台北市萬華區大理街175巷27號
東明住宿長照機構 電話:(02)2651-9808 地址: 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7號2樓
志工權利與獎勵
一、本院正式志工享有志工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二、志工服務時數達一百小時者發給獎勵證書乙紙及獎勵金新台幣壹仟元。
志工義務:
一、志工於服務時應確實簽到、簽退,且穿著志工背心及佩帶志工服務證以供識別。
二、志工應主動引導參訪民眾參觀本院,並加以說明或給予必要協助。
三、志工於每次服務結束後,應依本院規定填寫相關紀錄。
四、志工應以維護本院名譽及協助推展業務為己任。
請假規定:
一、志工如需請假,應事先告知志工督導、志工隊長或志工組長,並儘量自行安排其他志工代班。
二、志工因特殊原因需連續請假二個月以上者,應事先向志工督導辦理暫停服務並繳回志工服務證。
三、志工暫停服務原因消失後,可向志工督導申請恢復服務。
四、逢颱風來襲或大型天災,經臺北市政府宣佈停止上課時即停止值班。
志工應遵守下列倫理手則:
一、我願誠心奉獻,持之以恆,不無疾而終。
二、我願付出所餘,助人不足,不貪求名利。
三、我願專心服務,實事求是,不享受特權。
四、我願客觀超然,堅守立場,不感情用事。
五、我願耐心建言,尊重意見,不越俎代庖。
六、我願學習成長,汲取新知,不故步自封。
七、我願忠心職守,認真負責,不敷衍應付。
八、我願配合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遵守規則,不喧賓奪主。
九、我願熱心待人,調和關係,不惹事生非。
十、我願肯定自我,實現理想,不好高騖遠。
十一、我願尊重他人,維護隱私,不輕諾失信。
十二、我願珍惜資源,拒謀私利,不牽涉政治、宗教、商業行為。